【导语】:商转公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均按照《咸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相关条款执行,但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申请“商转公”贷款时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即时余额(四舍五入到千位整数)。
咸阳商转公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商转公”贷款的申请条件
(一)个人已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二)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在咸阳行政区划内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即不动产权属归咸阳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部门管理),具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及其它相关资料或证明。
(四)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尚未结清,且处于正常还款状态。
(五)已取得所购买自住住房的《不动产产权证书》,或转为以商业贷款银行为抵押权人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权利或事项为“抵押权”, 非“预告登记”)。
(六)法律、法规和《咸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咸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商转公”贷款的申请资料
(一)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
(二)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四)异地贷款职工需提供《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全国制式)及缴存明细,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
(五)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及还款明细。
(六)所购住房的《不动产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复印件。
(七)商业贷款银行同意提前结清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证明。
(八)其它相关资料。
三、“商转公”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当前执行的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期限≤5年的,利率为2.35%;贷款期限>5年的,利率为2.85%。
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利率:贷款期限≤5年的,利率为2.775%;贷款期限>5年的,利率为3.325%。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一月一日,按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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