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咸阳市级公立医院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152名(其中:市第一人民医院62名、市中心医院81名、市妇幼保健院9名),详见正文!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4日至2007年3月23日期间出生),其中:副主任医师报考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3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主任医师报考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5年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2025年市中心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和《2025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的要求为准(详见附件1、2、3)。在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计划中,专业为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的,该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下所属的单个专业均可报考;专业名称加括号限研究方向的,仅限括号内的二级学科专业或专业领域专业可以报考。
附件1:2025年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点击打开)
附件2:2025年市中心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点击打开)
附件3:2025年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点击打开)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人员等在服务期内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