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5年上半年咸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事项公布啦,确认对象、时间及地点以及材料说明等都整理好啦,一起来看看!
咸阳市教育局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上半年咸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对象
符合咸阳市教育局认定条件、已经完成网上申报,且在咸阳市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申请人。
二、确认地点
咸阳市实验学校(咸阳市秦都区沈兴南路12号)。请由学校西门按指示路线进入。
三、确认时间
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时间 | 确认学段 | 具体学科 | |
7月17日(星期四) | 7月17日上午 | 初级中学、中职 | |
7月17日下午 | 幼儿园 | ||
7月18日(星期五) | 7月18日上午 | 小学 | 语文 |
7月18日下午 | 小学 | 数学、英语 | |
7月19日(星期六) | 7月19日上午 | 小学 | 除语文、数学、英语外的其他学科 |
7月19日上午 | 高级中学 | 英语、音乐 | |
7月19日下午 | 高级中学 | 语文、美术 | |
7月20日(星期日) | 7月20日 | 高级中学 | 除语文、英语、美术、音乐外的其他学科 |
现场确认时间按申报学段学科分流办理的方式进行,因参加现场确认人员较多,请务必在本人所申报学段学科对应的确认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非学段学科确认时间段不予受理。
四、确认需要资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服役地在我市的,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6.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搜索关注“陕西公安”(或户籍地所在省公安部门)微信公众号,选择网上办事—户政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报,申请用途选择“就业”,即可完成网上申报(新用户须完成用户注册和身份验证)。
注:因网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申请人需在现场确认之前完成申请。申请完成后妥善保存并打印,现场确认须查验。
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申请人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办理时,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与申请人本人办理需提交资料一致,同时提供申请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内容见附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以上原件审核完毕后现场返还申请人或委托人。
五、认定结果及证书领取
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据实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结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证书领取时间、地点在咸阳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xianyang.gov.cn)公布,请及时关注。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029-33328033。
附件:委 托 书
咸阳市教育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