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4年10月底前动态调整纳入关中地区散煤治理平台生效的2024-2025年采暖季确定补贴的农村居民户。
武功县采暖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
1.补贴范围:2024年10月底前动态调整纳入关中地区散煤治理平台生效的2024-2025年采暖季确定补贴的农村居民户。
2.补贴标准:600元/户/采暖季,每户只能享受一种取暖方式补贴。
3.补贴时限: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3月15日
4.补贴方式及流程:按照“先补后用、到期收回、补量不补钱”原则,对纳入补贴范围的农村居民户用电量、用气量进行补贴。
用电补贴: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拨付省级电力直收账户,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电力公司按照“煤改电”补贴户每月实际用电量按月代发补贴,当月产生电费于次月9号前转入“煤改电”补贴户账户,补贴资金使用额度逐月进行结算,采暖季结束后,对于未使用补贴资金由电力部门退回县级财政。
用气补贴:采暖季前由县财政以上年度采暖季户用气量为基数,每50方为一档,提档拨付至相应天然气公司账户,天然气公司按照流程进行兑付,采暖季结束后,据实结算。
二、“煤改电”居民用户电价政策
适用范围:对已在关中地区散煤治理在线平台登记确认、由电网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一户一表”居民“煤改电”用户(不含居民合表户)
政策内容: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用电量,无需申请和认定,直接执行我省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不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居民“煤改电”用户自愿不执行上述电价政策的,可持居民身份证、用电户号等信息向当地供电部门申请变更。
峰谷电价:
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5个月取消居民阶梯电价的基础上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峰段电价为:每日早8:00至晚8:00,电价为0.5483元/千瓦时(基础电价0.4983元/千瓦时上涨0.05元);
谷段电价为:每日晚8:00至次日早8:00,电价为0.2983元/千瓦时(基础电价0.4983元/千瓦时下降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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