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咸阳领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公积金,需要携带申请表、低保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业务大厅查询办理。
领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方法如下:
一、办理流程:
1.在单位领取填写《咸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销户)申请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
2.持相关证明材料及领取本人银联卡到中心业务大厅或咸阳住房公积金手机APP办理相关业务的审批结算手续。
线下办理地址:咸阳市秦皇路8号房产交易大厦6、7楼
3.提取资金将在三个工作日内转到职工领取人的银联卡(一类卡)上。
二、办理所需材料:
1.本人低保证原件;2.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所需资料应出具原件并同时出具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提取申请表。
申请条件: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政策设定依据:《关于住房公积金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发【2005】5号)第十条“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使用率的意见》(陕政发【2009】16号)第三条“扩大支取范围”的有关规定。
交通指南:
1.咸阳桥北-公交站距离115米途经公交车:7路、17路、21路、21路延点区间、22路、26路、29路、36路、37路、58路、60路、咸鄠城际公交1号线
2.市政务大厅-公交站距离156米途经公交车:35路
3.思源路什字-公交站距离372米途经公交车:35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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