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可以的,咸阳市1月30日发布《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并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依据《咸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咸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等政策规定,结合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开展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业务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商转公”贷款的申请条件
(一)个人已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在咸阳行政区划内购买自住住房,具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及其它相关资料或证明。
(四)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尚未结清,且处于正常还款状态。
(五)已取得所购买自住住房的《不动产产权证书》,或转为以商业贷款银行为抵押权人的《不动产登记证明》。
(六)法律、法规和《咸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咸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点击查看政策全文>>>>咸阳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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