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预售资金包括购房人按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全部购房款。详情见正文。
2021咸阳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一览
一、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范围:
预售资金包括购房人按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全部购房款。
二、资金被收存地点:
1、开发企业将购房人交存的预售资金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中转、截留预售资金。购房人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其贷款资金由贷款银行或公积金贷款的代理行直接划入资金监管账户,开发企业不得另设其他账户收存贷款资金。
2、开发企业应与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银行及监管部门共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监管协议,协议签订后由监管部门将贷款银行信息添加至监管平台中。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明确监管银行名称、监管账户名称及监管账号等信息。
三、贷款购房流程:
通过贷款方式购房的,贷款资金入账后开发企业应进行二次关联操作,将贷款资金入账信息与对应销售房屋信息进行关联,另设账户截留贷款资金或未及时关联操作,监管部门查实后暂停办理资金监管相关手续。
四、资金不明的处理办法:
监管账户出现不明资金入账的,对确实不应进入监管账户的资金,待监管部门核实后,由开发企业申请予以退回。
温馨提示: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 029-33573052
地址 : 咸阳市秦都区秦皇中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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