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可以,根据《咸阳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咸阳市正常供热运行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如遇气温出现异常低温情况,市、各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做出提前供热或者延长供热期的决定。
2021咸阳因低温可以提前供暖
更新时间:2021/10/29 咸阳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21年11月1日起,开始供暖,提前供暖不增加供暖费用。
根据《咸阳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咸阳市正常供热运行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如遇气温出现异常低温情况,市、各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做出提前供热或者延长供热期的决定。
目前咸阳供热时间为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是否因寒冷天气原因提前供暖,可根据政府安排,小编会及时跟进,同时居民用户可联系咸阳供暖公司查询最新供暖时间安排。
咸阳供暖各区联系方式
一、咸阳西区供热联系方式:
中华站:029-33366791
渭阳站(秦宝):029-33366792
渭阳站(沈家):029-33575984
宝泉站:029-33355455
二、咸阳东区供暖方式:
咸阳市热力公司服务热线:029—33213433、029-33411162
咸阳供热服务热线:400-800-1222
三、咸阳北区供热联系方式:
采暖季应急抢修电话:029-33560857
四、咸阳南区供热联系方式:
沣河供热公司服务电话:029—38175856
西咸供热公司联系电话:029-33668655
2021咸阳供暖收费标准:
咸阳市物价局文件咸价发【2011】83号《咸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确定收费标准
1、居民类:5.4元/㎡.月;非居民类:8.6元/㎡.月;
2、锁闭户:居民类:1.62元/㎡.月;非居民类:2.58元/㎡.月;
3、低保户(低保户家庭需提供低保证明与户主姓名一致),供热价格执行4.7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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