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7月11日至7月17日,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公办学校登记。7月24日至7月26日,公办学校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在民办学校登记报名的暂不发放)。
招生入学程序
(一)划分学区、核定招生计划。6月初,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因素核定城区小学起始年级招生计划。6月20日前,根据学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招生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进一步完善修订各学校服务片区范围,做到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全覆盖。
(二)公布学区。6月30日之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教育部门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各公办学校学区范围、入学资格条件及家长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
(三)资格审查登记。7月11日至7月17日,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公办学校登记。欲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持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到户籍地或流入地市区县设立的审核点进行入学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领取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网上登记报名条。7月18日至7月21日,欲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凭网上登记报名条登录咸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每人限报1所民办学校。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24日至7月26日,公办学校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在民办学校登记报名的暂不发放)。8月1日至8月3日,民办学校向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同时教育局统筹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报到注册。8月30、3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